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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五四”评优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3-29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校党委的部署和校团委的通知要求,学院团委决定在2022年“五四”期间, 开展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严格落实《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制度(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按照规定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与主题团日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支部人数的90%,按时收缴团费。

3.团支部学风良好,考试重修率每学期不超过10%,支部成员无考试作弊及违纪记录。

4.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工作,支部各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为三星级及以上。

5.定期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及校园文体活动等。

6.支部成员能自觉地遵守上级团组织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并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工作,创造性地开展本支部的特色工作。

(二)政治理论学习先进团支部

1.学习组织有保障。团支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按要求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并且年度开展次数不少于20次;规范填写政治理论学习会签到簿、记录簿、学习簿及团支部工作手册;“青年大学习”年平均参与率达80%以上。

2.学习内容丰富。团支部能够在政治理论学习会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引导支部成员自觉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特殊时间节点上开展的学习内容紧扣时政热点,并在网络媒体上发声亮剑。

3.学习形式多样。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时,团支部支委能够独具创造性,开展形式新颖的学习活动,不断激发支部成员的学习积极性。

4.学习成效显著。团支部成员通过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对党的各项政策方针的理解,提高政治素养及思想觉悟,在各类活动及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参加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

2.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30%,努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道德品行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已注册网络志愿者,积极开展志愿服务。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团内活动,无任何违纪记录。在学校创建的“五个文明工程”中表现突出,所住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为三星级及以上。

5.学生中共党员(含预备)不予评选。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

1.教师及学生团干部均可参评,学生团干部参评时须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第1、4条。

2.积极参加团干部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与能力。

3.热爱共青团工作,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

4.创新性开展工作,成绩突出。

5.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50%。

6.现任团支部主要职务(团支书、班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或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与研会干部。

(五)抗疫优秀志愿者

1.参评者须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第1条。

2.在阻击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中积极参与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年服务时长不低于50小时,服务态度好,服务效果明显。

3.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不怕困难,勇于担当,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责任感和使命感,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

二、评选办法

1.“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团支部向院(所)团委(团工委)申请,经学院(所)团委(团工委)评议、公示后,报校团委审批,申报数量为每10个团支部1个名额。

2.“政治理论学习先进团支部”,由各团支部向院(所)团委(团工委)申请,经学院(所)团委(团工委)评议、公示后,报校团委审批,申报数量为每20个团支部1个名额。

3.“优秀共青团员”,由团支部按照团员人数4%的比例,在支部大会上民主评议产生,经院(所)团委(团工委)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

4.“优秀共青团干部”,由个人申请,院(所)团委(团工委)按照团员人数2%的比例组织遴选、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

5.“抗疫优秀志愿者”,由个人申请,院(所)团委(团工委)按照团员人数不高于1%的比例组织遴选、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

三、时间安排

1.3月29日-4月10日,申报。各团支部开展先进评选申报工作,相关表格在通知内附文件中下载。

2.4月10日-15日,审核。学院团委审核各团支部申报材料,并进行相关奖项的遴选推荐。

3.4月15日-22日,公示。学院团委将遴选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

四、工作要求

1.按时申报。各团支部须在4月10日18:00前将“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政治理论学习先进团支部”申报表、“优秀共青团员”推荐登记表、“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登记表、“抗疫优秀志愿者”推荐登记表等材料(附件3-附件9)电子版由团支书统一收齐交至对应年级辅导员处。

2.规范程序。个人申请“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抗疫优秀志愿者”,均须通过所属团支部进行申报。

3.公开过程。各团支部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名单确定后应及时予以公示,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