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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9-13     浏览次数:

     

各年级学生:

   为做好我院2016-2017学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全日制统招在校学生(不含2017届毕业学生和已经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2.诚实守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3.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资金不足以支付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二、申请额度

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和;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和。

三、申请材料(请仔细阅读,按要求准备

(一)申请贷款的学生应提供以下纸质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并用回形针装订),提交至学院102办公室各年级辅导员处:

  1.本人书面贷款申请(A4纸手写一份,准确介绍本人和家庭基本状况等);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一卡通的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单面上,上为身份证正、反面,下为一卡通)、中国银行借记卡的复印件(银行卡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一份(证明签署日期必须在本年度以内);

  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意见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打印空表后手写,不得加页,见附件1);

  5.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纸质版一式两份,打印空表后手写,不得加页,见附件2);

  6.《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打印空表后手写,不得加页打印,见附件3)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打印空表后手写,不得加页,见附件4)。

(二)电子版《2016-2017学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汇总表》(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电子邮箱,命名为“校园地贷款汇总表+姓名+专业年级”,见附件5)。

  2016级辅导员  梁子龙  381116314@qq.com

  2015级辅导员  谢可意  891837157@qq.com

  2014级辅导员  马奕颜  22673972@qq.com

  研究生辅导员   吴春生 492600778@qq.com

四、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本人申请(9月14日-9月26日):新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如实、详细地填写有关个人信息,并向各年级辅导员提交纸质版、电子版资料。

  2.学院初审(9月27日-9月30日):学院根据学生综合表现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学生提供相关贷款信息的真实性和申请贷款额度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  87081723 梁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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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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