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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十三五”实施计划,现发布《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7年度项目(课题)指南》。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根据水专项“十三五”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相关要求,水专项“十三五”以项目为单元进行申报和评审。在项目评审的同时,对课题逐一进行评审。对于个别示范研究内容跨区域、跨行业和跨专业,内容相对独立的项目,下设课题(以下简称“独立申报课题”)单独申报、单独评审。具体见指南相关要求。 二、申报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和要求 1.牵头申报单位是项目(独立申报课题)任务的主要承担者和组织实施的管理者,应对联合单位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和经费。 2.申报单位在申报同一项目(独立申报课题)时,只能牵头或参与一个申报团队。同一单位不得有多个团队申报同一项目(独立申报课题)。 3.严格控制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数量,避免任务分散。项目下设课题或独立申报课题,每个课题的承担单位(含牵头单位)数量不超过8家。 (二)负责人基本条件和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相关研究经验,对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有较全面的了解,主持或参加过国家级重大科研或重大工程项目。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6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投入项目(课题)研究的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年度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或课题。按照任务合同书和延期批复,执行期到2016年12月底前的“十二五”在研项目(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申报项目(课题)的负责人如出现超项情况,将取消其团队申报项目(独立申报课题)的资格。 三、申报材料的编制与提交 (一)在线填报申报书 申报单位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线上填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 (二)线下编制实施方案和预算书 申报单位须线下编制项目及下设课题或独立申报课题的实施方案和预算书(科技经费与资源信息网http://www.nstf.org.cn,“下载中心”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预算编报系统”)。 (三)申报材料的报送 申报单位须提交项目或独立申报课题申报书、项目及下设课题或独立申报课题的实施方案和预算书(A4纸双面打印,白色铜版纸装订成册)。其中,申报书、实施方案一式20份(1正19副),预算书一式5份(1正4副),电子版光盘1份(含PDF和Word格式申报书、OWL和PDF格式预算书、Word格式实施方案,文件名称格式为:项目或独立申报课题编号-项目或独立申报课题名称-文件类型-申报单位),以上材料所有信息应保持一致。 四、时间要求 在线填报时间:2017年1月25日-3月6日17:00; 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3月3日。 五、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孙家君 山 丹 韩 巍 电 话:010-84665909,84665906,84665926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水专项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颜合想 任海静 石春力 电 话:010-57811042,57811040,58934022 (三) 科研院 联系人:王磊 宋婷婷 电 话:870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