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所):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的有关要求,结合本科教学预评估专家组反馈意见,现就有关数据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内容
(一)近三年本科生参与科研项目、使用科研实验室及大型仪器设备情况。
1.按照要求完成以下统计表相关信息的采集、填写工作。
(1)本科生参与科研(推广)项目情况表(附件1)
(2)本科生使用科研实验室情况表(附件2)
(3)本科生使用大型仪器设备情况表(附件3)
2.撰写统计分析报告
对以上3个统计表的内容进行统计分析,分别形成本科生参与科研(推广)项目情况、本科生使用科研实验室情况、本科生使用大型仪器设备情况的分析报告。分析报告主要包含学院采取的主要措施、组织开展情况、分析以及取得的成效等内容。
(二)科研反哺教学、科研支撑教学、科研融入教学情况。
主要包括做法与经验,科研支持教学的典型案例等内容。
二、相关数据校核
请各单位如实校核完善《2016年度科教人员发表论文情况表(附件4)》中的相关内容。
主要核对工号、作者类型、论文名称、论文收录情况等信息;补充完善是否与行业联合发表、是否地方联合发表、是否与国际联合发表、是否是跨学科论文等信息。填表说明如下:
收录情况:指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CPCI(国际会议录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CSCD(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请将A类,B类文章按照以上7类进行更换,若同一篇论文收录在多种数据库中,只填报一种,若无法归类请标红。
是否与行业联合发表:指是否有行业界参与论文研究、发表。
是否与地方联合发表:指是否与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校外机构(非高校)或个人联合研究、发表。
是否与国际联合发表:指是否有境外机构、个人参与论文的研究和发表。
是否跨学科论文:指论文研究主题是否为跨学科研究。
三、有关要求
1.此次采集数据为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参考内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填报要求完成。
2.因《本科生参与科研(推广)项目情况表(附件1)》和《2016年度科教人员发表论文情况表(附件4)》中数据需要按期上传至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请各单位于6月27日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材料。
3.附件2、附件3及各项分析材料、典型案例等请于7月10日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材料。
4.以上各项纸质材料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综合处(国际交流中心504室)。
联 系 人:李东 王志刚
联系电话:87081989 870828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