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决定开展兼职辅导员、2018级新生及2017级新增班级班主任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兼职辅导员选聘
(一)选聘对象
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及在读研究生,本科期间具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二)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解决学生工作的实际问题,善于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作风正派,热爱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熟悉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
(三)选聘程序
兼职辅导员由学院(系、所)依据学校核定的用人计划和选聘条件,从符合条件的人选中自主选拔,由学校统一聘任,聘期1年。
二、2018级新生及2017级新增班级班主任选聘
(一)选聘对象
原则上由专业所在系内教师担任,系内教师无法满足的,可考虑从院内其他系或校内管理人员中选聘。
(二)专业班级情况
2018级新生专业班级:按学科大类招生,分经济和管理两个方向,其中经济类班级8个,管理类班级9个,共计17个学生班;
2017级新增班级:共计2个学生班。
(三)选聘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工作;
3.具有组织开展班级工作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水平和能力;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办事公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5.能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有较充足的时间开展班级工作。
(四)选聘程序
班主任选聘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选聘结果报党委学工部备案,由学校予以聘任,聘期四年。
(五)培训与考核
1.新聘班主任在聘期内第一学年应参加不少于6学时的工作培训,续聘班主任每学年应参加不少于2学时的工作培训;
2.班主任工作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工作由党委学工部统筹安排,学院负责制定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
3.班主任工作考核坚持组织评价与学生评价相结合,综合考核其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学生满意度和所带班级的学风班风建设等情况;
4.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20%。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学工部备案。
(六)待遇与奖惩
1.学校设立班主任岗位津贴,按学期予以发放。津贴标准按照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者每学年6000元,称职者5000元,不称职者不予发放。对于续聘的班主任,津贴按相应标准上浮20%发放。具体发放由学院按照个人考核结果分等级核定,报学校财务部门审核发放;
2.学校设立“优秀班主任奖”,每年从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毕业班在岗班主任中进行评选,按校级先进个人标准予以表彰奖励;
3.班主任考核不称职者予以解聘;无故缺岗,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者,可视情况予以解聘或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七)工作要求
1、已经担任2015、2016、2017级学生班主任的教师,不得兼任2018级新生及2017级新增班级学生班主任。
2、申请班主任者请于6月19日12:00前将《班主任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纸质材料交学院C203办公室张鹏飞处,电子版发至2040056630@qq.com;
3、申请兼职辅导员者于6月19日12:00前将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纸质材料交学院C204办公室卢玮楠处,电子版发至406032639@qq.com。
黄金城官方网站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