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主任、各辅导员、各学生班:
为了鼓励学生在德、智、体、美诸多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根据校学工部(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方法》特制定本条例,请各班遵照执行。
一、领导小组
1、学院综合测评及评优领导小组
组 长: 张岁平
负责人: 张 静 李 超
成 员: 各年级辅导员
2、学生班级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以及学生代表3人(学生代表要求男女生均有)组成。
二、工作进程
1、9月16日-9月20日安排学习文件并收集、整理、核实材料、班级核实加分条
2、9月20日晚上10点前班级测评结果上报学评部
3、9月20日下午6点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先进班集体材料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4、9月21-25日学院评优
5、9月26-28日全院综合测评及评优结果公示
6、9月29日上报学生处
三、有关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法的注意事项
1、学生班级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小组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黄金城官方网站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附件3),认真做好本年度的综合测评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给予相应处分并取消其自受处分之日起一年内的各项评优资格。
2、各班年级班长支书群中下载综合素质测评积分表、学生政治素质互评评分表、品行修养互评评分表,认真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各班班长存档。
3、综合测评各项评定结果汇总表纸质版材料(附件1),必须经本班所有同学确认无误签字后交由班主任签字确认,9月20日前连同电子版(附件1)交由学评部审核存档,审核不合格需重新评定,并取消集体评优资格,其产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4、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的申请材料于9月21日前交到各年级辅导员处
5、转专业学生在原班级测评及评优。
四、评选项目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五、评定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评定条件
1、 班委、团支部组织健全,有健全有效的班级制度;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全班同学能够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等重要理论知识,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占全班学生总数的80%以上;
3、 全班同学积极参与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实到人数应达到班级总人数的90%以上,并在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能为学院争光,展现经管风采,形成良好影响。
4、 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学风优良,实践和创新风气浓厚,达到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验收优秀标准,并能积极开展和参加各种科研和学术活动,实践和创新风气浓厚,全班80%以上学生学习成绩优良,班内挂科率不能高于同年级平均挂科率;
5、班级全额上缴学费者达95%以上(除已递交缓交申请的贫困生);
6、 班级能够积极开展有益身心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宿舍内务及环境卫生成绩良好;同学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标率在90%以上;
7、 在进行综合测评期间,班内同学能积极配合各项测评事宜,并自愿确认签字。无检举现象发生;
8、 全班同学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班内无违纪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发生。
(二)三好学生评定条件
1、思想品德好。自觉学习并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成绩优秀。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热爱所学专业,具有求实、严谨、创新的学风与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3、身体素质好。坚持体育锻炼,在校院组织的体育比赛和文体活动中表现积极,达到国家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4、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居班级前10%。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乐于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方法得当,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威信高,工作成绩显著;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能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科研实践、生产劳动和其它社会实践活动。综合测评名次居全班前50%;
六、资格审查
凡在综合测评学年度内或综合测评工作进行期间,有下列行为者,取消评选各项先进资格。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和学校稳定者;
2、受各种纪律处分者;
3、课程考试有重修者;
4、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处理者。
七、评选比例
先进班集体按参评班级数的10%评定;三好学生按参评学生总数的10%评定;优秀学生干部按参评学生总数的5%评定。评选考核年度均为上一学年度。
八、本条例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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