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总结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现将2021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执行期满的2019年立项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不含培育项目),以及2019年以前年度立项且未结题的项目。
二、工作安排
1.结题项目负责人填写《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专项结题报告》(附件1)、《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2)。
2.学院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报告进行审核验收,形成验收结论。结项采取汇报答辩,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本次验收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级,对项目进行评价。
2.2017年及以前项目不允许再次延期,2018年及以后项目如若不能按期参加结题,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申请(附件3),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科研院。
4.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5月6日(周三)12点前,提交项目任务书(一式1份,含电子版)、《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专项验收报告》(A3套印,一式3份,含电子版)送至 C310 办公室。
联系人:程文景
联系电话: 8708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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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