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扬健康的消费方式,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增强广大学生志愿者精神的践行意识,履行宣传及监督责任。3月15日下午,学院开展“新消费,我做主”社区实践活动,17级、18级30余名学生走进东苑社区,进行有关消费者权益日相关知识的宣讲。
活动中,学生面向广大社区居民下发调查表和宣传单,了解民众对消费及合理维权的认识及做法,认真解答民众在日常消费中遇到的问题,向居民宣传近年来维护消费权益的热点问题、新法条例的解读,为居民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进行健康消费、合理维权、正确用法等相关方面的宣传讲解。
发放调查问卷
“新消费,我做主”,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通过此次实践活动,学生增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践行了志愿者精神,更将健康消费与合理维权理念带入社区,帮助民众学会利用法律进行维权。
工管1808班学生张思瑶说:“通过此次活动,不仅使人们更加了解掌握“新消费”,提高维护自己消费权益的能力,增强维权意识,而且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也有着积极重要的意义。”
经济1803班学生储梓梁说:“通过此次活动践行了志愿者精神,宣传普及消法,履行了监督责任,受到很好的锻炼,今后要继续为完善校园及社区维权服务作出积极贡献。”
合影留念